×

校企合作处


一、职能介绍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院统筹涉外事务、推进国际化办学战略、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。主要职责包括:教师公派留学、学生出国留学、外籍教师及专家聘用与管理、国(境)外人员短期来访接待、国际会议组织协调,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工作。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院融入全球教育体系、强化国际竞争力、服务国家战略、拓展师生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部门。

 

二、部门职责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方针和政策,负责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,建立健全学院涉外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2.全面负责海外办学项目的沟通与协调,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。包括与海外分校或合作机构的日常联系、项目申报、报批及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学院师生因公出国(境)的申报、审批等管理服务;提供出国留学咨询和指导服务,帮助学生选择合适的留学项目和院校。

4.积极联系海外企业和机构,为毕业生提供海外就业信息和机会,协助学生办理海外就业所需的相关手续和文件。开展海外就业指导和培训活动,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。

5.负责出国留学生的招生、录取和日常管理工作。包括制定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,以及开展留学生思想教育、学籍管理、奖学金评审和发放等工作。

6.负责与国(境)外高校、机构及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报、实施与归口管理。

7.负责外籍教师的选聘、日常管理及有关国际合作项目的事务处理。

8.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国际化宣传活动,提升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。同时,加强与国内外媒体的联系和合作,扩大学院的对外宣传渠道和范围。

9.关注国内外国际教育政策动态,开展相关研究,为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;收集、整理和发布国际教育相关信息,为师生提供信息服务。


智能问答